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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文旅数字化治理主体责任机制
引用本文:周文涛.新时代文旅数字化治理主体责任机制[J].社会科学家,2022(12):45-50.
作者姓名:周文涛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犯罪化的理论体系与实践机制研究”(21AFX010);
摘    要:“大智移云”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客户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更新了文旅理念,改变了旅游数字生态,文旅产业数字化治理蕴藏的巨大能量不断释放。作为对“一核多元”模式潜在公共性危机的反思,如何打破条块分割、推动社区公共性生产、培养居民公共精神、增进公众互动参与,是新时代文旅数字化治理考量进路之一。新时代文旅数字化治理亟待梳理脉络、刷新范式甚至重建路数,纾解在文旅治理中的结构性难题,进而针对治理理念与技术困境有所作为。文章选取“责任机制”维度,通过结构化分析和过程化视野,直面新时代文旅数字化治理与理想建构紧张关系,在结构上探究主体关系、行动逻辑、互动效果等技术要素,在过程上明确责任主体、责任机制划分,赋权景区组织,改善治理逻辑,探索直接衔接治理机制。文章认为,聚焦治理结构互动机理,挖掘技术应用被遮蔽主体关系、合作议程和问题策略,符合“共建共治共享”政策话语要求,“道术合一”逻辑能为新时代文旅数字化治理主体间关系分析提供阐释可能。

关 键 词:文旅产业  数字化  治理主体  责任机制  框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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