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图书馆法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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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宗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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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于1987年6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草案)》提请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经再次修改后,已于1987年9月5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图书与档案是近似的事物,从本质上来说,两者区别不大,均属文献信息,都是为了保存人类文化,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与情报,服务于人类社会,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档案的法制建设已走在图书馆的前头,图书馆理所当然的应该赶上去。本文正是出于这一目的而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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