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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发挥中国社团组织对法治的促进作用
引用本文:郭剑平,刘旺洪.论发挥中国社团组织对法治的促进作用[J].学习与探索,2008(1):115-118.
作者姓名:郭剑平  刘旺洪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97
摘    要:自由主义法治范式与福利国家法治范式具有内在的缺陷,法治面临着困境.社团组织的兴起,为解决这一困境提供了新的契机.作为一种新型的权力制约方式和权利保障机制,社团组织有利于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有利于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有利于树立法律权威.因此,社团组织对法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当下中国社团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阻碍其发挥促进作用的因素,应该克服阻碍社团组织发挥作用的因素,从而进一步发挥中国社团组织对法治的促进作用.

关 键 词:社团组织  法治  中国  《结社法》  中国  社团组织  因素  存在  发展过程  作用  治具  法律权威  保障机制  公民权利  国家权力  权力制约  困境  缺陷  福利国家  法治范式  自由主义
文章编号:1002-462X(2008)01-0115-04
修稿时间:200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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