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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仲裁制度性质试析
作者姓名:
郑泰安
作者单位: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
从仲裁制度的产生、基本原则和仲裁的承认、执行、监督和特色看 ,我国的仲裁制度已排除了仲裁的行政性 ,明确了仲裁的民间性。我国仲裁制度是既体现国家意志 ,又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特点的准司法性质的法律制度
关 键 词:
仲裁
意识自治
准司法性质
文章编号:
1000-4769(2003)04-00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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