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律师辩护制度的缺陷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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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四江.我国律师辩护制度的缺陷及完善[J].湘潭工学院学报,2001,3(1):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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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四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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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工学院社会科学系,湖南湘潭4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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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对我国律师辩护制度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意在指出其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应定位于广义辩护人,而且应有效地保护其会见权;在起诉阶段应有广泛的阅卷权和平等的调查取证权;在审判阶段应重视辩护材料和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这样,有助于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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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辩护 缺陷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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