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必须重视保护农民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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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鸿儒,张新权.退耕还林必须重视保护农民的利益[J].调研世界,2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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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鸿儒 张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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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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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1999年开始,陕西省在全省(重点是陕北、陕南)逐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工作,已取得了一些明显的成效。从1999年秋季至今,陕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是以前4个年度的总和;造林85.4万公顷,退耕还林(草)27.1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由1949年的4%增加到30.9%。十月的延河已现涓涓细流。凡是熟悉昔日陕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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