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刑事立法 打击以法人名义进行的犯罪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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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庆玉.加强刑事立法 打击以法人名义进行的犯罪活动[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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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庆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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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大学 84级专修科法律专业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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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几年来,很多法人代表以法人名义进行非法经营,甚至进行犯罪活动,造成了严重的恶果。但由于缺乏惩治法人代表以法人名义进行犯罪活动的立法,法院对此类案件,往往以法人超越经营范围为由给法人以经济制裁,而不追究直接责任者的刑事责任,出现了“以罚代刑”的现象。作者认为:以法人名义进行犯罪活动,已成为新时期经济犯罪的一个新特点,实际是法人代表利用职务犯罪。因此,有必要根据新的情况完善刑事立法,以有效地打击法人代表以法人名义进行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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