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损害诉讼侵权事实证明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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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加栋,邓健雅.药品损害诉讼侵权事实证明的几个问题[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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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加栋 邓健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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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6,南京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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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药品损害责任诉讼中需要证明的事实包括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损害后果与药品使用间的因果关系、药品缺陷及产生缺陷原因、药品使用行为正当性等事实。其中,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一般由患者承担,药品是否存在缺陷的问题则由生产者等责任主体承担。认定药品使用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理论包括必然因果关系理论、相当因果关系理论、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等。在证明药品不存在缺陷时需证明其生产过程、销售过程完全合法合规,且质量检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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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品损害责任 药品缺陷 因果关系 证明责任 |
收稿时间: | 2018/9/20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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