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内部人交易行为存在自我激励效应吗?——基于“八项规定”出台所构建的外生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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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磊 姚振晔 张永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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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 管理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93;金陵科技学院 商学院, 江苏 南京 211169,山东大学 管理学院, 山东 济南 25010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金融市场部, 上海 2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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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供应链网络、私有信息获取与银行债务契约:理论机制与实证研究”(18YJC790099);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域下基于供应链治理的公司财务行为协调机制研究”(17GLB027);山东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11030079614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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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术界关于内部人交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内部人交易的限制方面,而对内部人交易激励效应的讨论则鲜有涉及。基于2012年12月4日“八项规定”出台所构建的外生事件,选用2010—2015年相关数据研究发现:“八项规定”实施后,国有企业高管由于薪酬水平与在职消费受到限制,其内部人交易的获利能力显著增加,并且上述现象更多地集中于地方国有企业和东部地区国有企业。进一步研究显示,内部人交易获利能力上升的情况主要存在于分析师跟踪数较少、基金持股比例较高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持股比例较低的上市公司中,这表明分析师跟踪及境外投资者持股存在市场监督效应,可以抑制内部人交易获利的增长。研究结论表明,关注内部人交易的自我激励效应、发挥市场监督作用是严格控制内部人交易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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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部人交易 激励效应 八项规定 市场监督 分析师 机构投资者 |
收稿时间: | 201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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