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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带来的是什么?——评《无需法律的秩序》
作者姓名:杨铁军
作者单位:大庆师范学院法律系;
摘    要:法律与秩序似乎存在着天然的联系,人们对二者之间的关系充满了"想当然"。《无需法律的秩序》打破了这种"想当然",使人们看到一个无需法律的秩序,但这并不表明法律无用论。法律自有存在意义和必要,单纯的法律无用论和法律中心主义也许都需要批判。无需法律的秩序应当在法律力量中生存,而不会超出法律。

关 键 词:社会秩序  博弈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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