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地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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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佳骆.风景名胜区地产研究[J].城市,2001(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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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佳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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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90年代中期开始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为许多面临困境的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于是有人据此类推到风景名胜区,以种种形式把风景名胜区的部分资产或资产经营权作为股本,与某个企业捆绑在一起上市,或者组织股份公司,这样的举措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引起了社会上的激烈争议。景区资产及收益离不开土地,其资产重组必然涉及景区土地的许多问题,需要慎重考虑。1992年,当时的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发了《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暂行规定》。此项政令要求:“改组或新设股份制企业时,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作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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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ed property study in scenic are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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