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典》实施后劳动者人格权与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之价值冲突与衡平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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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中国 沈典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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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淮南师范学院法学院;2.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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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项目“民法典时代的大学生创业风险防控体系研究”(SK2020A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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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典》实施以后,法律对劳动者的人格权保护更为充分,但用人单位行使用工管理权亦有其法理基础,二者以劳动关系为媒介,同时行使权利很有可能产生权利价值冲突,严重的情况下会产生法律纠纷。对于双方之冲突,需要寻求衡平路径,寻找两者权利边界的“黄金分割点”,力求在保护劳动者人格权的同时,维护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的行使,助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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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者 人格权 用工管理权 衡平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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