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出台,为各类合规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消费养老作为我国首先提出并展开探索的个人积累养老金模式,在“商家-消费者”供需关系框架下,体现了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及心理账户等理论逻辑,形成了以类企业年金模式为主的运作方式,为参与者提供了一定水平的养老保障,但在返利形式与方式、税收政策支持、投资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点与发展断点。基于消费养老与个人养老金在资金属性、模式要素与制度互补等方面的共性特点,提出消费养老要回归到以个人为核心的发展路径,加强消费养老与个人养老金有机结合,建立个人养老金消费积累渠道,并在统一资金账户、打通相关制度主体数据对接、完善参与企业的税优政策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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