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成年监护制度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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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霞.中日成年监护制度比较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05,41(8):8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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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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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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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课题为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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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2000年对成年监护制度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彻底废除禁治产、准禁治产宣告制度,充实了法定监护的内容,新设任意监护法等。我国成年监护制度应以日本为鉴,引进“尊重自我决定权”等理念、取消行为能力欠缺司法宣告代之以个案事实审查;扩大受监护的对象;引进意定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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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禁治产 任意监护 后见 保佐 辅助 |
文章编号: | 1003-4145[2005]08-0080-04 |
修稿时间: | 2005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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