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 ICP选用按支出法计算的GDP进行比较。ICP的实际工作分三个阶段:(1)制订GDP的共同分类,将项目国家的GDP分解成明确的类、细目.(2)选取代表货物样本,使各国同项样本在质量上相称或可比.(3)对每个细目进行数量、价格比较,最后加总比较. ICP的分类以联合国的《国民帐户体系》(1968)的分类法为基础,并根据ICP的特定需要作了某些修订.根据ICP分类原则,项目国家的GDP被分解为三大类153项细目;消费(110项);资本形成(38项);政府(5项)。每个细目内又包含一定数目的代表货物.选择代表货物依两个原则;一是“集中选择”,即选择最大开支的商品;二是“共同性”,即选择在每个国家的消费中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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