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用人单位可否撤销劳动合同终止决定
作者单位:;1.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摘    要:<正>案情简介李某与上海某外资物流公司于2002年9月签订劳动合同,在苏州分公司担任进出口货运代理主管,2008年后签订过两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13年12月31日。2013年11月,公司向李某发放了《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征询书》,李某填写的意见是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于2014年1月向李某提供了新版《劳动合同》要求其签订。李某不能接受新版合同的变更,向公司提出了异议。主要包括:第一,工资标准。原合同列明工资具体构成及数额,新版合同约定"详细金额参照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或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