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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竞合的处理
作者单位:;1.黑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摘    要:<正>案情简介2012年陈某应聘到一家外贸企业担任销售主管工作,双方签订了五年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9月10日,陈某向公司人事部门递交了带薪年休假的报告,假期自9月12日起算。9月12日早,公司秘书通知陈某,因临时性工作需要,总经理不批准其休假申请。但此时陈某已经准备登机与家人一起外出旅游,故未理会公司的意见而自行休假7天。待其休假结束回公司上班时,该公司以陈某擅自离岗无故旷工已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陈某认为,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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