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三国兵士的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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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瑞泽,许智银.略论三国兵士的婚姻[J].齐鲁学刊,2000(2):116-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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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瑞泽 许智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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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洛阳工学院河洛文化研究所 2. 洛阳工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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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三国集兵方式由征兵制向世兵制过渡,兵士的婚姻问题提到了政府的议事日程,为了这一特殊社会阶层繁衍后代的需要,特别是保证官府有稳定的兵源,魏、蜀、吴三国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兵士的婚姻问题。曹魏实行士家制,规定士之妻、女只能配嫁于士,寡妇甚至由官府抑配,士亡要罪及妻子。吴国在将士家属是否随军居住问题上曾有反复,但最终还是实行了将士妻子随军居住,对于兵士之妻则始终采取了随军的方式,有利于兵士婚姻与家庭的稳定。蜀汉则实行了类似曹魏的兵士家属集中居住且为质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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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国 兵士 婚姻 |
文章编号: | 1001-022X(2000)02-0116-04 |
修稿时间: | 1999年9月2日 |
Brief Comment on the Marriage of Warriors in the Three Kingdo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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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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