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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阶谓
引用本文:徐长福.论一阶谓[J].社会科学辑刊,2010(5).
作者姓名:徐长福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哲学系;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
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NCET-06-0738)
摘    要:符号指谓可分为三个阶次。以个别词为主词、以表实在意义的普遍词为谓词的符号指谓为一阶指谓。一阶指谓的真假,取决于个别词所指代的对象是否在自然直观中存在,以及实在词所提供的意义在对象身上有无直观对应物。把一个实在词归给一个个别词,这就是一阶谓。一阶谓可分为对亲指的述谓和对非亲指的述谓。亲指的对象完全在直观中,其异质性自动呈现,迫使述谓加以接受,这叫直观决定述谓。可是,在对非亲指的述谓中,由于对象不在直观中或不完全在直观中,述谓所受到的直观约束是间接的和柔性的,从而易于根据有限直观素材进行主动的同质化建构,并导致异质性的减少或去除。同质化发展到极致就是概念化,其原则为述谓决定直观——概念具有颠覆直观的力量。概念化是一阶谓的痼疾。

关 键 词:符号指谓  自然直观  一阶指  一阶谓  异质性  范畴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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