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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正气 服务“三农”——溧水县检察院铲除农合“蛀虫”纪实
作者姓名:章壮根  黄小春  韦开演  潘雪江
作者单位:[1]不详 [2]《金陵瞭望》记者
摘    要:群众利益无大小,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再小的事也要竭尽全力去办。溧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检察工作社会化,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通过从严查办“新农合”领域的贪污案件,切实维护全县农民群众的利益,为“三农”服务,受到人民群众的称赞。

关 键 词:服务“三农”  人民检察院  溧水县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群众利益  正气  “三农”服务  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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