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表决权代理、表决权信托与国有股表决权信托证
引用本文:郭洪涛.表决权代理、表决权信托与国有股表决权信托证[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2):16-20.
作者姓名:郭洪涛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摘    要:我国应废除当前国家与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将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表决权证券化为类似于股票一样的国有股表决权信托证,并在沪深股市竞价发行后上市流通交易,与原有流通股一起共同构成统一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国有股控制权的流动化、市场化将有助于构筑国家与上市公司经营者之间的信托关系,建立外部控制机制,实现政企分开,构建股市的用手投票机制,促进经理人市场的形成,从而改进我国公司治理。

关 键 词:国有股表决权证券化  表决权代理  表决权信托  公司治理
文章编号:1000-5951(2004)02-0016-(05)
修稿时间:2003年9月1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