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干部要克服“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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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齐放 余怀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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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报名条件的苛刻性一些地方制定的报名条件比较苛刻,标准过高,限制过多。有的过份强调报名对象的身份、学历、户口、年龄、性别等,有的还强调报名对象须有一定的领导工作经历,甚至有的还提出身高、长相等要求,使许多同志可望而不可及,失去了参与竞争、接受挑战的机会。这种公选对象的狭隘性,不利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因此,在制定报名条件时,首先要坚持职位相宜的原则,根据岗位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进口”条件。其次要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在公选面前人人平等,打破人员身份、户口、性别等限制,打破地区、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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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考试内容 考察方法 公正性 中国 党政机关 干部公开选拔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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