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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合理界限值应如何确定
作者姓名:孙德滨  陈洪毅  周立强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调队(孙德滨,陈洪毅),黑龙江省农调队(周立强)
摘    要:近几年来,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界限值一直是按集体提留不超过当年承包收入的5%,统筹款提留不超过3%来确定的。近年来我省农民负担连年增加,集体提留和统筹款均居全国第一位,而用这个标准来衡量都没有超过。我们认为,改用负担额占人均纯收入的比率做为衡量农民负担界限值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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