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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美的主、客观形式的统一
引用本文:岳国先 ,冯秀秋.略论美的主、客观形式的统一[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2).
作者姓名:岳国先  冯秀秋
摘    要:我们生活中的美,对于每个人来说是不陌生的。“好美之心,人皆有之”又是每个人天天向往和追求的东西。这里暂不谈现代人对美的看法,就是古人亦有对美的精湛描述。先秦时期就有孔子所谓“里仁为美”(《论语·里仁》)孟子的“充实之谓美”(《孟子·尽心下》)荀子的“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荀子·劝学篇》)以及屈原有“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的词句。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创西方唯心主义两大派美学,柏拉图提出“美的理论”。德国的古典美学家黑格尔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从而把唯心主义美学推向新的高峰。俄国的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杜勃罗留波夫的美学理论,则是马克思主义以前唯物主义美学发展高峰。然而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产生是美学的最高形式,它是属于哲学领域的一个方面。中国哲学把道德原则的实现看作是个体内在的社会性心理欲求,道德的实现同时也就是个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的实现。总之,一句话,美在于创造,人类在创造美中完善自身,社会在创造中向前发展,真正懂得美的人,并不是那些只重视享受美的人,而是在生活中创造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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