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对物权、对人权与向物权概念的缘起——兼论注释法学派及后注释法学派对债权物权区分论的贡献
引用本文:金可可.论对物权、对人权与向物权概念的缘起——兼论注释法学派及后注释法学派对债权物权区分论的贡献[J].社会科学家,2008(9).
作者姓名:金可可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1620
摘    要:注释法学派以及后注释法学派法学家们关于对人权与对物权的区分,构成了德国法上的债权物权区分说的重要渊源之一.注释法学家与后注释法学家使用了ius in re一词,后注释法学家还对之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后注释法学家已经开始将ius in re与ius in personam相区分;再次,奥尔良法学派首先提出ius and rem概念,该概念对后世的债权物权区分说甚至民法学本身产生了重大影响.

关 键 词:注释法学派  后注释法学派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