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雾霾天气出现频率增加、污染范围扩大凸显大气污染的严重程度,对其实施有效治理已迫在眉睫。大气污染具有跨域性,它要求相关政府之间进行合作治理,并形成持续协同的机制,以实现整体环境最优化。从"公地悲剧"和"集体行动困境"的生成逻辑来看,京津冀地区府际合作治理大气污染存在协同乏力、制度掣肘等问题,具体表现为治理激励不足、治理组织虚置、治理标准不统一、相关法律不完善、补偿机制缺失等。利益需求的差异性和治理方式的不协调,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京津冀合作治理大气污染的效果。从价值共识、组织共建、法治互动、利益共享等维度实现动力激励和制度保障与约束,是府际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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