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寄宿制学校建设浅议——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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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福明.民族寄宿制学校建设浅议——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为例[J].中国民族,2008(2):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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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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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要发展民族教育,必须在民族地区大力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是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办学形式,它极大地改善了民族地区的教育状况,整合了教育资源,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缩小了城乡差距,让农村孩子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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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地区教育 寄宿制学校建设 楚雄彝族自治州 农村寄宿制学校 云南省 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投入 公益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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