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杜甫的自责精神应受到尊重——有感于“独耻事干谒”的训释
引用本文:王许林 ,徐林英.杜甫的自责精神应受到尊重——有感于“独耻事干谒”的训释[J].江淮论坛,1982(3).
作者姓名:王许林  徐林英
摘    要:“独耻事干谒”,这是杜甫脍炙人口的名篇《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以下简称《赴奉先咏怀》)中的一句,与评价杜甫的思想和人格关系甚大,应当辩析清楚。“事干谒”就是以诗文奔走权门,营谋功名利禄;“独”即惟独,这都没有什么疑义。关键在于“耻”在这句诗里的的具体内涵,即诗人因何而“耻”——是对干谒这种行为的“耻”,还是为自己从事过干谒而“耻”?《六书总要》释“耻”字:“从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