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正义原则与我国新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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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志云.合同正义原则与我国新合同法[J].东南学术,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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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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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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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合同正义原则的产生和定位法之根本目的在于正义的实现,合同法也不例外。20世纪合同法研究和实践的一个重大成果就是合同正义原则的提出,并且据此成功实现对古典合同法的重塑,其功能和价值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然而,在深受18、19世纪的个人自由主义思潮和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经济思想影响的古典合同法里,并不存在合同正义之概念,合同自由才是其核心和精髓,合同正义的产生只是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之事。(一)合同正义原则之产生古典合同法的最高指导原则是合同自由,主要包含三层意义:①缔约自由,即当事人双方有权决定是否订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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