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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型联营中一方破产后代位追偿权的行使
引用本文:胡新,李豪,尹鸿翔.合伙型联营中一方破产后代位追偿权的行使[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
作者姓名:胡新  李豪  尹鸿翔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大学法律系!武汉市,430064,中南财经大学法律系!武汉市,430064,中南财经大学法律系!武汉市,430064
摘    要:本文以连带责任的产生为理论基础,以合伙型联营企业中某一联营方破产为出发点,以联营方之间代位追偿权的产生为线索,重点论述了由于联营各方依连带责任而实际承担的联营体债务额与其依出资比例或协议所应分摊珠联营体债务额不同而引起的各种情况下的联营方之间代位追偿权的行使问题

关 键 词:合伙型联营  连带责任  联营体债务  联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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