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纪时法证史举例 |
| |
引用本文: | 姜维东,姜维公.辽代纪时法证史举例[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6):51-55. |
| |
作者姓名: | 姜维东 姜维公 |
| |
作者单位: | 长春师范学院东北亚研究所,长春,130032;长春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长春,130032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国家级一般课题“中国东北少数民族文献整理与研究”(12BZS01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 |
摘 要: | 辽代的碑志铭记在纪时法方面多有错误,主要体现在“误用纪时法”和“推算错误”两个方面,原因有辽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而致误、作者的疏忽以及出于风水考虑而刻意修改等。通过对辽代碑志铭记中的纪时法进行研究,即可以解决部分金石文字之残泐问题,亦可纠正现今学者们在辽纪时法方面存在的编年、推算、别字等错误,对深入研究辽代金石文字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
关 键 词: | 辽代 金石文字 纪时法 错误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