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现行法官回避制度的理论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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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权. 完善现行法官回避制度的理论思考[J].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 27(6): 7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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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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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经济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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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法官回避制度存在以下缺陷:1、以"关系"为核心的法官回避制度,即法官是否应回避主要看其与涉案的人或事有无关系;2、对回避情形中的"其它关系"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操作中不易把握;3、对法官的地区回避未引起足够的重视;4、当事人申请回避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显得华而不实。笔者认为,应改变我国以"关系"为核心的法官回避制度,代之以"有违中立"为核心的法官回避制度,对"其它关系"作科学又具可操作性的界定,同时建立完整的法官地区回避制度,制订较具可操作性的申请回避制度,以完善我国现行法官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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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回避 回避制度 关系 有违中立 |
文章编号: | 1001-5035(2002)06-0073-03 |
修稿时间: | 2002-04-23 |
Some Theoretical Considerations of Improving the Current Challenge System for Judg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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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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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Challenge Challenge System Relationship Impartial Princi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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