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现行用益物权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
| |
作者姓名: | 张胜先 何炜 |
| |
作者单位: | 中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75,湖南 长沙 410075 |
| |
摘 要: | 自20世纪以来,所有权呈虚化倾向,所有权绝对性受到抨击和动摇。因此物权立法出现他物权优位化。其中用益物权的地位尤为重要。关于如何建立科学完善的用益物权制度学界分歧较大。针对现行用益物权制度的主要缺陷与不足,提出了完善用益物权制度的几点构想。我国用益物权的体系应由地上权、地役权、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典权、居住权、空间权、特许用益权八种具体用益物权的类型构成。
|
关 键 词: | 用益物权 物权制度 用益物权的基本类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