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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有制”第三种解释的新思路
引用本文:朱诗勇,盛清才.“个人所有制”第三种解释的新思路[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作者姓名:朱诗勇  盛清才
作者单位:广东海洋大学,广东 湛江,524005
基金项目:广东海洋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马克思范式的数理化研究”
摘    要: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并非"私有制",成为"经济学界的哥德巴赫猜想"。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价值观,"个人所有制"的法权基础是以有效率的平等为根据、以个人的生命为期限、以权利的形式、平均分割到个人的、以特有资产为标的的终生所有权,个人的终生所有权之和构成社会主义公有产权;其运作形式是以民主集中为特征的准股份制行使所有权,以招标承包、自由联合、民主集中、共同占有方式行使使用权(经营权),以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行使分配权。"个人所有制"可以解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缺陷,有利于中国解决国内社会经济若干难点问题和提高国际竞争力。

关 键 词:有效率的平等  个人所有制  终生所有权  准股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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