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用语的规范化及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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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绍霞.教学用语的规范化及必要性[J].九江学院学报,2001,20(4):7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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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绍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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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顺德师范学校 广东顺德52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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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从今年 1月 1日开始施行。其中规定普通话、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国家教委在“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用普通话教学是合格教师的一项必备条件。”这就明确告诉我们 ,普通话是一个合格教师的职业语言 ,不使用普通话教学的教师 ,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语言是人类表达思想、传递信息、进行交流的最重要的工具。在学校里 ,占主导地位的教师几乎每时每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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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2001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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