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依据其对村庄社会的嵌入性差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分为内内生型与外生型两个基本类型。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成于农村社会,与小农户有天然的社会文化关联,对小农户的带动行为源于二重动力,即一方面是谋取利润和促进发展的经济动力,另一方面是注重关系维护和文化价值的社会动力,两方面动力的整合使其带动行为兼具经济理性与社会属性。经营态势、政策支持及村庄的文化与利益关系影响两方面动力的强度、结构和稳定性。需对内生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精准的动力激发与政策支持,涵养其为农惠农理念,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经济与社会文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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