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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课标理念指导作文教学
引用本文:刘金蕊,栗志.用新课标理念指导作文教学[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61-63.
作者姓名:刘金蕊  栗志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勾庄中学 浙江
摘    要:《语文课程标准》对作文教学做了充分的说明:“总目标”提出“表述自己的意思”;“阶段目标”提出“力求表达自己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教学建议”提出“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评价建议”提出“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自由表达是“课标”作文教学的鲜明新理念,它的具体要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关 键 词:作文教学  课标理念  《语文课程标准》  学生写作  自由表达  阶段目标  自主写作  教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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