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控调放结合是黑龙江省12年来价格改革的基本实践。回顾12年来的价格改革历程,大体经历了以调为主(1984年以前),以放为主(1985年至1988年)和以控为主(1989年至1990年)三个阶段。从总体上看,基本上体现了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适应了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需要,对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起了积极的的作用。第一阶段的价格改革,基本上是在旧的传统体制的框架下进行的。在此期间,价格改革主要是通过国家有计划地调整一些突出不合理的价格推进的。从我省看,这段出台的主要调价项目是:适当提高煤炭价格;大幅度提高粮食、油料、生猪、水产品、鲜蛋、家禽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提高8种副食品的销售价格;调整纺织品价格等等。同时,还对旧的价格管理体制进行了初步改革。例如对部分产品实行了浮动价格;对计划外和超产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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