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暂付款管理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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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家泉.行政事业单位暂付款管理探析[J].决策与信息,2005(9):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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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家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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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暂付款”科目用于核算“各级财政部门借给所属预算单位或其它单位临时急需的款项”和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设置该帐户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核算和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但笔者发现,一些单位在执行制度时变了样,管理混乱,“暂付款”科目无形中已成了隐瞒收支,转移资金的“防空洞”,亟须加强管理,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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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事业单位 付款管理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业务活动 预算单位 财政部门 办事效率 执行制度 管理混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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