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疑罪从无原则及其适用疑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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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裴.浅析疑罪从无原则及其适用疑罪[J].现代交际,2010(6):106-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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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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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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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疑罪从无”又称“无罪推定”,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其最本质的要求是:在审判中如果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就应认定其无罪。在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有时由于主、客观原因,往往对有些案件的事实未能查得水落石出,出现了疑难案件。对于这类案件应当如何处理,不同的诉讼制度做法不一。本文通过对疑罪从无原则理论上的探讨,以及如何在司法实践应用该原则的论述,揭示疑罪从无原则的理念,重点探讨疑罪从无原则的意义,提高司法人员运用该原则的能力,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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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疑罪从无 原则 意义 适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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