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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与国有上市公司财务重述
引用本文:蔡贵龙,卢锐,马新啸.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与国有上市公司财务重述[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61(1):185-195.
作者姓名:蔡贵龙  卢锐  马新啸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与高管薪酬契约的研究”(7187219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基于企业集团内部网络的资本市场重大负面事件风险传染研究”(7200222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会计、审计对企业经营管理与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71790603)
摘    要:高质量财务报告是降低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和提高资本配置效率的关键环节。本文研究非国有股东参与国有上市公司治理能否有效约束企业财务重述行为。主要发现:非国有股东向国有企业委派董事可以缓解委托代理问题和改善公司治理,从而降低国有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概率,特别是盈余降低型财务重述,而非国有股东仅持有股权难以产生相应治理作用。进一步地,在管理层权力较小、外部治理环境较好的情况下,非国有股东约束国有上市公司财务重述行为的积极作用更加显著;最后,只有在地方国有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才能有效抑制企业财务重述行为。文章不仅丰富了非国有股东治理和财务重述的相关学术研究,对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具有一定的政策参考价值。

关 键 词:国有企业  财务重述  混合所有制改革  非国有股东  高层治理  
收稿时间:2020-05-19
修稿时间: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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