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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具体的赔偿数额依据什么计算
摘 要:
编辑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践中同是离婚损害赔偿,受损害的无过错方,在提起该赔偿时得到的赔偿数额往往不同,有的得几千元,有的得几万元。法院在处理离婚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依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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