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西晋占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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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登原.试论西晋占田制度[J].人文杂志,19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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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登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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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关于西晋田制税制的主要文献关于西晋的田制和税制,现存的唐修“晋书”有二个内容:第一个内容是户调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边郡或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一。夷人输宾布户一疋;远者或一丈。』第二个内容是占田制度与课田制度:『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以下,二十六以上,为老少不事。』从这两条文献看来,户调式是从户课税的税制。而占田制与课田制,合着下文所记晋故事之所规定,则是从丁的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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