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汉语之名是用来表征实的,命名其实是一个赋义的过程,使事物成为意义的对象,名因为在文化符号系统中的解释而获得其他的意义,如名号、名分之属等。名实的对应关系使得自然与社会分别获得秩序。黄老道家援法入道,试图通过执掌形名来掌握自然和社会秩序,发展成为黄老形名之学,并为法家继承发展,形成形名法术之学,法家将其应用到社会秩序的治理之中,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从儒家正名到黄老道家正形名,以至法家之正刑名,社会规范是从名的符号规范开始的,这是一个中国特色的语言规范到行为秩序的社会符号学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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