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的劳动关系是否具有连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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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剑.此案的劳动关系是否具有连续性[J].中国劳动,2003(12):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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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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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安康市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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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赵某1993年3月到某公司下属卷烟销售公司工作。进公司工作后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2001年4月,一客户因货款不符,要求某公司核对账目,后经调查核实,短缺货款7985元,赵某负直接责任。2001年6月26日,某公司卷烟销售公司经理口头通知赵某不再上班,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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