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实质推理的主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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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承铭,李征坤.论法律实质推理的主要形式[J].江汉论坛,2005(7):136-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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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承铭 李征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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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广州,510320 2. 广东商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广州,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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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法律实质推理与各国的司法制度以及法律适用中执法者和司法者的权限、行为方式和社会机制等密切相关,因此,在各国司法实践中表现和运用方式也有很大的差异。根据各国的法律实践,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进行实质推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解释性、判例性、衡平性和政策性法律实质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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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解释性法律实质推理 判例性法律实质推理 衡平性法律实质推理 政策性法律实质推理 |
文章编号: | 1003-854X(2005)07-013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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