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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村”对村庄治理机制的重构
引用本文:崔宝玉,高歌.“项目进村”对村庄治理机制的重构[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3):55-71.
作者姓名:崔宝玉  高歌
作者单位:1. 安徽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2. 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217300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21YJA790012);
摘    要:“项目进村”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与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和治理机制的协同效应理论,结合安徽省YQ乡的案例分析,解读“项目进村”何以成功,并分析生产型治理对乡村治理机制的重构。研究发现:生产型治理通过发挥科层机制与合约机制的协同效应,能够降低项目的交易成本,实现“项目进村”;当合约机制的交易成本更低时,就会引致对科层机制的替代,但是当交易的非市场化程度较高时,就会不可避免地选择科层机制。科层机制是村庄“有项目”的基础,而合约机制的嵌入能够避免科层机制治理目标的异化,使得进村项目“得以落地”;合约机制是项目内生性嵌入村庄的过程,而通过与科层机制间的协同,能够避免合约机制治理能力的弱化,使得落地项目“得以持续”;通过生产型治理,可以从治理主体、产权结构、分配结构等方面打通乡村治理的关键痛点,为“项目进村”打下坚实的治理基础。

关 键 词:项目制  生产型治理  乡村治理  乡村振兴  乡村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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