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真意保留的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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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铁水.论真意保留的意思表示[J].学术探索,2002(2):6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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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铁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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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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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之一 ,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必然导致民事行为无效。真意保留是意思表示不真实之一种 ,然而我国的民事立法却未对其含义及效力予以规定 ,立法上的缺漏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某些裁判有悖于民法精神和原则 ,亟待加强研究和完善立法。在我国起草和制定民法典时 ,应借鉴和汲取世界民法关于真意保留的成功立法经验和健全的制度 ,以完善我国的意思表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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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真意保留 构成要件 法律效力 |
文章编号: | 1006-723X(2002)02-0066-05 |
修稿时间: | 2001年10月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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