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法学教学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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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楚.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法学教学问题的思考[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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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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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大量民商事及经济法律文件的颁行,现实的市场经济立法、司法、法律服务等行业,都对法学教学工作提出了更新的要求。为了适应飞速发展的形势,许多法学院系都增加了有关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教学内容和授课时数,新编了教材,充实了师资力量。然而,从总体上看,使法学教学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必须明确市场经济对法学教学的基本要求,反思法学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才能使之得到切实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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