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析公安机关在治安行政诉讼中的作为 |
| |
作者姓名: | 郭晓桢 |
| |
作者单位: |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系,山东,济南,250014 |
| |
摘 要: | 尽管在治安行政诉讼中公安机关与原告相比享有较少的权利 ,但并不是不享有权利 ,应当在自己所享有的权利范围去积极作为。一是思想上的作为 ,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二是行为上的行为 ,要积极向法院提供证据 ,要积极应诉 ;三是事先的作为 ,要提高治安管理主体的整体素质 ,积极推进治安管理的科技化现代进程 ,严格依法办事
|
关 键 词: | 治安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 公安机关 |
文章编号: | 1003-8353(2001)04-0120-02 |
修稿时间: | 2001-04-17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